在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下,当一家企业同时承担进口商和另一家进口商的间接海关代表角色时,CBAM 报告的提交规则有着明确的规定。这一规定旨在确保报告流程的高效性和一致性,避免重复工作和数据混乱。
假设报告申报人以 A 公司身份进口钢材,同时又作为 B 公司的间接海关代表负责进口铝。按照 CBAM 法规要求,报告申报人仅需提交一份 CBAM 季度报告。这份报告需涵盖其以进口商身份报关的钢材以及以间接海关代表身份报关的铝等所有 CBAM 货物。
之所以如此规定,主要基于多方面考虑。从操作便利性角度看,若要求分别提交两份报告,会大大增加报告申报人的工作负担。报告申报人需分别收集、整理不同身份下进口货物的相关数据,包括产品进口国、产品数量、实际碳排放数据以及原产国已支付的碳成本等。这不仅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还容易因重复操作导致数据不一致或遗漏。统一提交一份报告,则简化了流程,报告申报人可集中精力全面梳理所有报关货物信息,提高数据准确性和报告质量。
从监管层面而言,一份综合报告更便于欧盟相关部门进行审核与管理。欧盟在实施 CBAM 时,旨在通过对进口货物碳排放的监管,防止 “碳泄漏”,促进全球碳减排。若企业针对不同身份分别提交报告,监管部门需分别对每份报告进行核查,增加了监管成本和难度。而一份涵盖所有报关货物的报告,使监管部门能够全面、系统地了解报告申报人在特定季度内的所有进口货物碳排放情况,提高监管效率,更好地实现 CBAM 的政策目标。
对于报告申报人来说,在准备这份综合报告时,需建立有效的数据管理体系。要清晰区分不同身份下进口货物的数据来源,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追溯性。对于以进口商身份进口的钢材,要详细记录从采购渠道获取的原材料碳排放信息、生产过程中的能耗及碳排放数据等;对于作为间接海关代表进口的铝,要与委托方 B 公司密切沟通,获取准确的铝产品生产过程碳排放数据。在报告填写过程中,要严格按照 CBAM 报告格式要求,对不同货物的信息进行分类整理,确保报告内容完整、条理清晰。
在欧盟 CBAM 机制下,当企业身兼进口商和间接海关代表双重角色时,提交一份涵盖所有报关货物的季度报告,是既符合法规要求,又能提高操作效率、便于监管的合理规定。报告申报人应充分理解并严格遵守这一规定,做好数据收集与报告提交工作,以确保自身在欧盟贸易中的合规运营。
来源:碳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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