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算CBAM报告中产品全生命周期各阶段的碳排放数据,需从明确阶段、收集数据、运用方法及验证审核等方面着手,保障数据全面准确。 在原材料获取阶段,需精准记录开采设备的能源消耗数据。以钢铁产品的铁矿石开采为例,要详细统计大型开采设备运转所消耗柴油的数量。假设某铁矿石开采项目在特定周期内消耗柴油1000升,已知柴油的碳排放因子约为3.15千克二氧化碳/升,通过简单乘法运算,即1000升×3.15千克二氧化碳/升,可得出该阶段因柴油消耗产生的碳排放为3150千克二氧化碳。 进入生产制造阶段,针对不同工序分别收集能源消耗数据并计算碳排放。在钢铁生产的炼铁环节,需记录高炉内铁矿石还原、焦炭燃烧所消耗焦炭的量。若某炼铁厂在该阶段消耗焦炭50吨,焦炭的碳排放因子约为3.3吨二氧化碳/吨,那么炼铁工序产生的碳排放为50吨×3.3吨二氧化碳/吨 = 165吨二氧化碳。炼钢阶段,若电炉耗电100兆瓦时,且所在地区电力供应中,火电占比70%,火电排放因子为0.8吨二氧化碳/兆瓦时,水电占比30%,水电排放因子近似为0,经计算该炼钢工序因电力消耗产生的碳排放为100兆瓦时×0.7×0.8吨二氧化碳/兆瓦时 = 56吨二氧化碳。 运输阶段同样关键。若钢铁产品通过海运至欧盟,需统计船舶航行里程、燃油种类及消耗量。若船舶航行10000海里,消耗重油300吨,重油碳排放因子约为3.2吨二氧化碳/吨,此海运阶段产生的碳排放为300吨×3.2吨二氧化碳/吨 = 960吨二氧化碳。若涉及陆运,假设货车行驶1000公里,百公里油耗30升,柴油碳排放因子约为3.15千克二氧化碳/升,先将行驶公里数换算为百公里数(1000公里÷100 = 10个百公里),再计算碳排放,即10×30升×3.15千克二氧化碳/升 = 945千克二氧化碳。 完成各阶段数据收集与计算后,要进行数据验证与审核。可对比同行业类似产品各阶段的碳排放数据,若出现异常,需检查数据收集过程是否存在偏差,核算方法运用是否正确。如某钢铁企业核算的炼铁工序碳排放与行业平均水平偏差过大,就需重新核查焦炭消耗数据记录是否有误,焦炭碳排放因子选取是否合适等,确保各阶段碳排放数据准确可靠,为CBAM报告提供坚实的数据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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