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电交易市场的蓬勃发展为园区分布式光伏开辟了新赛道,而 “隔墙售电” 模式允许园区光伏电量直接销售给周边用户,打破了传统 “自发自用” 的局限,成为抢占绿电红利的核心抓手。然而,当前 “过网费” 导致度电成本增加 0.12 元的问题,显著削弱了园区光伏的价格竞争力。通过政策突破、模式创新与成本优化,园区可破解过网费制约,释放分布式光伏的经济与环境价值,实现绿电交易红利的最大化捕获。
一、园区分布式光伏隔墙售电的红利空间与制约因素
(一)绿电交易红利的核心来源
隔墙售电允许园区将分布式光伏多余电量(如年发电量 500 万 kWh,自用 300 万 kWh,余电 200 万 kWh)直接出售给园区外企业、商业体或居民,相较 “余电上网” 模式(电价约 0.39 元 /kWh),绿电交易价格可溢价 30%-50%(市场化交易价约 0.5-0.6 元 /kWh)。以某工业园区为例:200 万 kWh 余电若按绿电交易价 0.55 元 /kWh 出售,年增收 32 万元(200 万 kWh×(0.55-0.39)元 /kWh),同时购买方可凭绿证抵扣碳排放,双方实现 “卖电增收 + 购电降碳” 的双赢。
此外,绿电交易可提升园区光伏利用率至 90% 以上(传统模式约 80%),降低单位度电固定成本(如设备折旧、运维费),进一步放大收益空间。
(二)过网费的制约:度电成本增加 0.12 元的影响
当前,园区分布式光伏隔墙售电需通过公共电网传输,电网企业按 “过网费” 标准收费(通常包含输电损耗、电网维护成本),导致度电成本增加 0.12 元。以绿电交易价 0.55 元 /kWh 计算,扣除过网费后实际收益降至 0.43 元 /kWh,仅比传统余电上网价高 0.04 元 /kWh,溢价空间被严重挤压。对于年余电 1000 万 kWh 的园区,年损失收益约 120 万元(1000 万 kWh×0.12 元 /kWh),极大削弱了参与绿电交易的积极性。
二、突破过网费限制的策略与路径
(一)政策层面:争取过网费减免或差异化定价
申请绿电交易试点政策
依托国家或地方绿电交易试点(如广东、江苏的园区隔墙售电试点),向电网企业申请过网费优惠。例如:某试点园区通过证明光伏电量的低碳属性,过网费从 0.12 元 /kWh 降至 0.08 元 /kWh,年节省 40 万元(以 500 万 kWh 交易量计)。
推动 “就近消纳” 豁免过网费
若园区与购电方距离在 5 公里内,可申请 “局部微电网” 模式,通过专线传输实现物理就近消纳,规避公共电网过网费。如某化工园区与周边汽车工厂建设 10kV 专线,过网费直接减免,度电成本降低 0.12 元,绿电交易收益提升至 0.55 元 /kWh。
(二)模式层面:创新交易结构分摊成本
“绿电包” 捆绑定价
园区与购电方签订长期协议(如 3-5 年),将过网费纳入绿电总价(如 0.55 元 /kWh=0.43 元 /kWh 电站收益 + 0.12 元 /kWh 过网费),购电方通过碳排放抵扣(如每 kWh 绿电可减排 0.58kgCO₂,按碳价 80 元 / 吨计算,抵扣收益 0.046 元 /kWh)部分覆盖成本,双方协商分摊过网费。
“光伏 + 储能” 降低过网依赖
在园区配置储能系统(如 1MWh 储能),高峰时段释放储存的光伏电量,减少隔墙售电的传输量(降低 50% 过网费支出)。以年传输量 200 万 kWh 计,储能可减少 100 万 kWh 过网电量,节省过网费 12 万元,同时储能峰谷套利可额外增收约 8 万元 / 年。
(三)技术层面:优化电网接入降低隐性成本
提升本地消纳率
通过能源管理系统(EMS)优化园区内用电负荷(如调整生产班次匹配光伏出力),将自用率从 60% 提升至 80%,减少隔墙售电量(如从 200 万 kWh 降至 100 万 kWh),过网费支出减半至 12 万元 / 年。
分布式电网升级
投资建设园区内部智能配电网,采用柔性输电技术降低线损(从 5% 降至 2%),间接减少过网费中的损耗成本(约 0.02 元 /kWh),度电成本进一步降低。
三、落地案例:某工业园区的过网费突破实践
某电子信息产业园(年用电量 1500 万 kWh)建设 3MW 分布式光伏电站,年发电量 360 万 kWh,自用 200 万 kWh,余电 160 万 kWh。初期隔墙售电因过网费 0.12 元 /kWh,绿电交易收益仅 0.43 元 /kWh,年收益 68.8 万元。通过以下措施突破限制:
申请试点政策:入选省级绿电交易试点,过网费降至 0.08 元 /kWh,收益提升至 0.47 元 /kWh;
建设储能系统:配置 500kWh 储能,减少 30% 过网电量(160 万 kWh→112 万 kWh),过网费支出从 19.2 万元降至 8.96 万元;
捆绑长期协议:与周边数据中心签订 3 年绿电协议,约定过网费由双方各承担 50%,实际度电收益升至 0.51 元 /kWh。
优化后,年收益增至 57.12 万元(112 万 kWh×0.51 元 /kWh),较初期提升 32%,同时数据中心获得绿证抵扣碳排放约 65 吨(112 万 kWh×0.58kgCO₂/kWh),节省碳成本约 5.2 万元(65 吨 ×80 元 / 吨)。
四、策略适配与红利最大化建议
园区分布式光伏参与隔墙售电抢占绿电红利,需根据自身条件选择突破路径:
政策敏感型园区(如国家级经开区):优先申报试点,争取过网费减免;
近距离交易园区(与购电方<10 公里):推动专线建设,实现物理就近消纳;
高用电负荷园区(如制造业园区):通过储能 + 负荷优化,减少过网依赖。
长期来看,随着绿电交易市场化程度提高,过网费定价机制将更灵活(如按 “低碳电量” 阶梯式收费),园区需持续跟踪政策动态,结合技术升级(如虚拟电厂聚合余电)降低单位过网成本。通过多维度突破过网费限制,分布式光伏隔墙售电可从 “边缘收益” 变为 “核心利润点”,助力园区在绿电交易中抢占先机。
来源:碳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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