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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非欧盟国家出口至欧盟的货物会被 CBAM 纳入管控?

发布时间:2025-03-05 11:17:18浏览次数:
欧盟碳关税法案(CBAM)在全球贸易与气候政策领域引发广泛关注,其对于货物纳入与豁免的规定直接影响着众多国家的对欧出口贸易格局。


一、普遍纳入情况

从整体框架来看,原则上所有非欧盟国家进口到欧盟的货物都被纳入 CBAM 的管控范围。这一广泛的覆盖范围体现了欧盟旨在全面防止 “碳泄漏” 的决心。所谓 “碳泄漏”,即当欧盟内部因严格的碳减排政策致使企业生产过程中的碳排放成本大幅增加时,企业可能会将生产活动转移至碳排放限制相对宽松的国家或地区,从而导致全球碳排放总量并未真正减少,反而削弱了欧盟自身碳减排政策的成效。通过将几乎所有非欧盟国家进口货物纳入 CBAM,欧盟试图构建一个全球性的碳减排公平竞争环境,使所有进入其市场的产品都承担相应的碳排放成本。
在这种普遍纳入的规则下,众多发展中国家面临严峻挑战。发展中国家往往在产业结构上以资源密集型和劳动密集型产业为主,如部分非洲国家依赖矿产品出口,东南亚一些国家在服装、家具等制造业领域具有优势,但这些产业普遍存在能源利用效率低、碳排放强度大的问题。而且,发展中国家由于技术和资金限制,在短期内难以迅速提升自身碳减排能力,达到欧盟设定的标准。然而,欧盟在 CBAM 框架下并未给予发展中国家特殊待遇,这无疑使发展中国家对欧出口企业的成本大幅上升,可能导致其产品在欧盟市场上价格竞争力急剧下降,进而冲击这些国家的出口导向型经济发展模式。


二、豁免国家和地区情况

(一)参与或挂钩欧盟排放交易体系的国家

冰岛、列支敦士登、挪威以及瑞士这几个国家的进口货物得到了豁免。冰岛在能源结构上具有独特优势,其地热能资源丰富,大量电力生产来自清洁的地热能,工业生产中的碳排放相对较低。该国积极参与欧盟排放交易体系(ETS),在碳减排政策执行上与欧盟保持较高程度的一致性。通过参与 ETS,冰岛企业的碳排放受到严格管控,与欧盟内部企业在碳排放成本上处于相近水平,因此其出口到欧盟的货物无需再额外受 CBAM 限制。
列支敦士登、挪威和瑞士虽然并非欧盟成员国,但它们与欧盟排放交易体系挂钩。这种挂钩机制使得这些国家在碳减排政策实施和碳排放核算方面与欧盟紧密相连。例如,挪威在石油和天然气开采等行业,通过与 ETS 挂钩,实施了严格的碳排放管理措施,企业为减少碳排放投入了大量资源,提升了能源利用效率。其出口到欧盟的产品,在碳排放成本上已与欧盟内部产品相当,符合欧盟构建公平碳减排贸易环境的目标,所以得到豁免。

(二)欧盟的海外领地

欧盟的五个海外领地,即布辛根、黑尔戈兰岛、利韦尼奥、休达和梅利利亚,其进口货物也被豁免。这些海外领地在经济结构和行政管理上与欧盟存在紧密联系。从经济结构看,它们的产业规模相对较小,且在发展过程中遵循欧盟的相关政策标准。例如,布辛根和利韦尼奥在旅游、服务业等领域发展,其运营过程中的碳排放相对容易控制和管理,并且在能源使用和环境保护方面接受欧盟的指导与监督。休达和梅利利亚虽然在地理位置上位于非洲,但在行政管理上与欧盟高度一体化,其工业生产活动有限,且在碳减排政策执行上与欧盟本土保持一致,因此其出口到欧盟的货物无需纳入 CBAM 管控。
欧盟碳关税法案在货物纳入与豁免规定上,既体现了其全面推进全球碳减排的战略意图,又在一定程度上考虑了部分国家和地区在碳减排政策执行上的实际情况。对于众多被纳入 CBAM 范围的国家,尤其是发展中国家,需要积极寻求提升自身碳减排能力的途径,以应对欧盟碳关税带来的贸易挑战;而对于获得豁免的国家和地区,也需继续保持并提升自身碳减排水平,维护在欧盟贸易体系中的优势地位。这一法案的实施将持续塑造全球贸易与气候政策协同发展的新格局。